作為一個焚燒系統(tǒng),zui主要的指標是焚燒裝置有害物的銷毀率,影響銷毀率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:焚燒溫度、滯留時間、程度擾動和空氣需求量。
1 焚燒溫度
焚燒溫度是指廢物中的有害組分在高溫下氧化、分解直至破壞所需達到的溫度。焚燒溫度是焚燒爐爐襯結構設計與選材的重要依據(jù)。一般來說提高焚燒溫度有利于廢物中有害物質(zhì)的的分解與破壞,并可抑制黑煙的產(chǎn)生,但溫度過高不僅加大燃料消耗量,還增加了煙氣中氮氧化物的含量。
焚燒溫度和廢物在爐內(nèi)的停留時間有密切關系,若停留時間短,則要求較高的焚燒溫度;停留時間長冊可采用略低的焚燒溫度。因此,在保證銷毀率的前提下應采用適當?shù)臏囟取?/p>
垃圾中的有害微生物在70~100℃左右大部分不能生存,處理一般短鏈有機物的焚燒溫度在500~700℃,所以在本方案爐溫控制在850℃以上。
2 滯留時間
滯留時間是指廢物中有害組分在焚燒爐內(nèi),處于焚燒條件下發(fā)生氧化、分解、燃燒,zui后完成無害化物質(zhì)所需的時間。停留時間的長短直接影響焚燒的完善程度,也決定爐體的容積尺寸。
影響滯留時間的因素很多,如焚燒溫度、空氣過剩系數(shù)和空氣在爐內(nèi)同廢棄物的混合程度等。設計時不宜采取提高焚燒溫度的辦法來縮短停留時間,而應以技術經(jīng)濟角度確定焚燒溫度。同樣,也不宜片面地延長停留時間而達到降低焚燒溫度的目的。
因此,為保證廢物及產(chǎn)物全部分解,煙氣在燃燒室內(nèi)總停留時間大于2秒。
3 擾動程度
為使廢物及燃燒產(chǎn)物全部分解,必須加強空氣與廢物、空氣與煙氣的充分接觸混合,擴大接觸面積,使有害物在高溫下短時間內(nèi)氧化分解。焚燒爐有*的供風系統(tǒng),且有足夠的風壓以加強系統(tǒng)與廢物和煙氣的混合程度。
4 空氣需求量
廢物燃燒所需空氣量是由理論空氣量和過剩空氣量兩部分組成。兩者的總和決定了焚燒過程中的氧氣濃度,而過剩空氣量決定了zui后煙氣中的含氧量。爐膛中的氧氣濃度、廢物及煙氣同氧的混合程度影響著廢物的燃燒速度和燒凈率。空氣量供應是否足夠,將直接影響焚燒的完善程度。空氣量過大可提高燃燒速度和燒凈率,但會增大輔助燃料量、鼓風量、引風量以及尾氣處理規(guī)模,是不經(jīng)濟的。反之,過量空氣量太小,則燃燒不*,甚至產(chǎn)生黑煙,有害物質(zhì)分解不*。因此,一般空氣過剩量取理論空氣量的50~100%。
推薦新聞
Recommendation服務熱線:
0536-6345688 山東省諸城市蘆河大道8358號 zhongkebeite@163.com版權所有©2025 山東中科貝特環(huán)保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| 備案號:魯ICP備09011648號-24
管理登陸 技術支持:環(huán)保在線 sitemap.xml